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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8年02月14日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傅奎  点击数: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湖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总结我省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刚才,省委书记杜家毫作了讲话,对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省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和切入点,坚持从省委常委会做起,从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动真碰硬、正风肃纪,有力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真抓实干,各方面积极支持参与,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党风政风气象更新,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一)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明显提高

省委带头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先后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等规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地维护党的纪律。省委多次召开常委会、市州委书记专题会,对各级党委管党治党提出要求,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党组和省法院、省检察院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有针对性地治理突出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工作,履行主体责任更加认真、主动,一把手抓一把手、一级抓一级、全党动手反腐败的局面初步形成。

各级党委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全省立案查处村(居)“两委”换届违纪问题786件,处理1686人。省纪委对90批3238人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对107人出具不同拟任、拟选意见;对2219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人选从严把关,对46人提出异议,其中一票否决26人。以严格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全省问责管党治党不力的党组织44个、党员领导干部737名。

(二)专项整治深入推进

针对我省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委主动作为,部署专项整治,各级纪委积极跟进、加强监督。一是认真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召开49个贫困县纪委书记座谈会,开展明察暗访,集中处置农村信访举报,打造“互联网+监督”平台,查处扶贫领域问题9269件,追缴资金3.9亿元。二是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规定,对全省厅级副职以上领导干部以及省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亲属在金融领域从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15名厅级干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查处了一批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案件,省纪委对6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三是开展涉砂涉矿、教辅材料、招投标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省共有7013名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退出涉砂涉矿等经营性活动,涉及金额17.5亿元;中小学教辅征订负担明显减轻,全省中小学秋季学期教辅征订额比春季学期减少10亿元,减幅达55.6%;查核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5433个,处理361人,公开曝光了一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

(三)纠“四风”树新风不断深化

省委出台“六条禁令”,制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措施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委、派驻纪检组紧盯具体问题,持之以恒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变相公款旅游等顽瘴痼疾开刀。全省共查处“四风”、陋习问题425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27人,通报1815起。在治陋习的同时扬正气,为干事创业的干部鼓劲撑腰,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事实,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肃问责。

(四)纪律审查力度持续加大

坚持惩治腐败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全省共立案24846件,结案25032件(含结转),处分24619人,同比分别增长44.3%、47%、46.7%;省纪委立案审查省管干部74人。周符波、蒋益民、汤新华、张湘涛、宋伟杰、龙秋云等群众反映强烈、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案件得到查处。

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加大对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谈话函询力度。全省运用“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52.4%、36.9%、8.7%、2%。把党纪的威慑力和政策的感召力结合起来,立足于教育挽救干部,断崖式处理4名厅级干部。全省共有852名干部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交代问题,同比增长158.2%。

(五)监督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省委坚持把巡视利剑握在手上,组织开展2轮巡视,对50个省直单位“回头看”,对6家省属企业开展“机动式”巡视。巡视发现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一批突出问题受到查处,利剑作用得到彰显。认真落实在我省召开的全国巡察工作座谈会精神,市县巡察机构全部建立,巡察工作普遍开展,根据发现的问题线索查处县处级干部82人。

省市县纪委派驻监督实现全覆盖。各级纪委建立常委直接分管、片区协作联动等机制,直接指导纪检组工作。纪检组认真履职,勇于监督,执纪审查力度明显加大,一些多年未查处案件的纪检组有了突破。省纪委所有派驻纪检组均立案查处了有关案件,共处置问题线索1461件,立案367件。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各级党委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纪委认真履行专责,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全省完成转隶人员2042人,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全部成立并启动运行。纪法衔接、监司协调等相关配套制度初步形成。

(六)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省纪委常委会强化“四个意识”,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贯彻中央纪委部署和省委决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办公室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审查组、巡视组临时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举办市县纪委书记、省纪委派驻机构干部培训班,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监督执纪能力。

从严监督管理,强化自我约束。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十不准”禁令,坚决防止和查处以案谋私等问题。践行刀刃向内的诺言,从严查处李政科、曹明强等纪检干部违纪案,坚决清理门户。全省处分纪检监察干部273人。开展政协委员“走进省纪委”活动,向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正风反腐情况,接受省审计厅财务收支审计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聘请特邀监察员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把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置于各方面监督之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反腐败斗争中锤炼党性、砥砺品格,战斗力明显提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消除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任务艰巨。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严重。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禁而不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难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领导干部思想上还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反腐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该松口气、歇一歇了,从严治党态度不明,管党治党狠劲不足。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予以解决。

二、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担负起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使命

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明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战略安排,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发出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歇的动员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新气象新作为首先是全面从严治党要开创新局面;要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紧紧围绕建设勇于自我革命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个目标,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党和国家大局中找准定位、尽职履责。

(一)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特殊使命

保证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维护核心,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特殊使命。党章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就决定了在维护党中央权威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纪检监察机关不能语焉不详,必须旗帜鲜明,不能躲躲闪闪,必须挺身而出,必须以更高的觉悟、更纯的党性、更强的担当,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带头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维护党中央权威,既要靠政治自觉,又要靠纪律严明。要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决同一切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的言行作斗争,永做党的忠诚卫士。

(二)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格格不入,为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更加迫切,更加呼唤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我们要从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这一重大判断出发,认识和筹划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部活动之中,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地方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怀着感情、弯下腰去,倾听群众呼声,畅通群众参与渠道,既打老虎,又拍苍蝇,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延伸,使人民群众从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三)把深化标本兼治作为重要途径

牢牢抓住惩治这个关键不放松,发挥防腐治病“手术刀”作用,坚决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决不让不收敛不收手的人得逞。要着眼长远、固本强基,坚持纪律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同发力,着力深挖案件背后的问题根源,堵住制度管理漏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加强纪律教育,不搞不教而诛,满腔热情教育挽救干部,使更多的干部知错知止、见贤思齐,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防止干部踩上“地雷”、掉进陷阱。

(四)把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作为工作目标

全面从严治党有了良好开端,但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坚持、难在坚持。当前我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比拼的是意志,考验的是定力。我们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决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决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必须以狭路相逢勇者胜、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气概,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攻顽瘴、破痼疾,强基础、补短板,持续发力、步步深入,直至风化俗成,迎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三、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开展工作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牢牢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和省委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标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反对的坚决禁止。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坚决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积极投身三大攻坚战,大力推进产业项目建设,以实际行动把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五个必须”的要求,透过现象看本质,着力发现、坚决查处“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查处拉山头、结圈子、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行为,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落实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政治生态情况的整体研判、动态把握,对重要监督对象一一“画像”。领导干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巡视巡察整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接受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谈透彻,接受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检视心灵、校准坐标,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及时、准确作出结论性意见,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厚植廉洁文化土壤,营造积极向上的政治文化。

(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抓好省监委组建,推进机构整合、人员融合、工作磨合。加强监察工作运行机制的实践探索,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重点探索以留置取代“两规”办法。及时做好各级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置工作,赋予乡镇纪委必要的监察权,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各级党委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对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各级监察委员会要自觉在党委领导下行动,重要检查活动、重大案件立案和处置情况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各级监察委员会要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着力提高法治意识,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规范措施使用、调查取证、对象看护、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要推动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加强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三)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识贫不精准、脱贫不真实、帮扶不扎实等问题,加强易地扶贫搬迁、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治理,加大直查直办力度,严肃查处履职不力、“雁过拔毛”式腐败、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问题。把惩治“蝇贪”与基层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进一步规范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加强信访举报形势分析。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村务监督委员会等作用,构建长效机制。

加大金融领域以权谋私问题专项整治力度。深入调查研究,督促有关单位和领导干部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将领导干部亲属在金融领域从业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抽查、核查力度。对拟提拔对象凡提必核,对其他干部按比例抽查,对填报不实、隐瞒不报和顶风违纪的严肃处理。

深入开展违规招投标等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九不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通过打招呼、为特定关系人“站台”、“白手套”等方式插手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对官商勾结操纵招投标决不姑息。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立体监管、现场监管和全流程监管,坚决刹住以PPP项目名义规避招投标的歪风,严肃处理企业出借资质等行为,加大“黑名单”曝光力度。继续推进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砂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专项整治等工作,查处典型案件,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利益冲突,坚决斩断各种乱象背后的利益链和关系网。

(四)持之以恒纠“四风”

严格执行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重点是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纠“四风”的坚定决心和深远考虑,深刻领会党中央强调的“能否遵守八项规定是检验领导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是否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自觉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能不能做到令行禁止和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和试金石”,提高政治站位,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从严要求自己,不把作风问题当小事,不把自己的前途栽倒在酒杯中。各地区各部门要总结梳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以来的成效,重新修订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落实措施,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重点是防止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形式。要严格执行省委决定,除外事活动和商务接待外,在全省公务活动中禁止公款饮酒。严禁在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严禁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接待活动,严禁公款送礼,严禁用公款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党员干部要坚决拒收红包礼金,违反规定的,对收送双方都要处理。对送红包礼金的人要严肃批评,绝不能当“老好人”;拒收不了的要及时上交组织并报告送礼人情况,绝不能把廉政账户当“挡箭牌”。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的红包礼金问题要逐一查到底、决不放过,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处理。

下更大功夫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住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回避问题、不担责任、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要从省直机关抓起,从具体问题抓起,抓住“老问题”,盯住“新表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审批事项,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整治一些部门热衷于资源分配、玩忽于管理服务的陋习。大力精减会议,提高会议质量,严格执行会风会纪情况通报制度。大力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着力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走过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要激发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内在动力和活力,为勇于担当、锐意改革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

(五)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

牢牢把握巡视巡察政治定位。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紧盯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加强监督。透过业务看政治,重点检查被巡视党组织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党章党规、践行“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选人用人等情况,解决好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

提升巡视巡察精准度、震慑力。按照一届任期全覆盖目标,统筹安排常规巡视,深化专项巡视,强化机动巡视,确保年内完成对60个单位党组织的巡视。聚焦重点任务,对准主要目标,通过灵活安排,精准发力,查找监管漏洞和廉洁风险。对问题没见底、整改不得力的单位,及时组织“回头看”。巡视巡察情况实行“双反馈”,整改情况执行“双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巡视巡察机构的配合,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查办,加快成果转化,增强震慑力。

加强巡视巡察协调联动。加强对市、县巡察机构的工作指导,着力在组织实施、对象覆盖、监督重点、方式方法、成果运用等方面同频共振。突出扶贫民生领域、涉黑腐败这个重点,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指导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抓紧启动巡察工作。探索交叉巡察等有效做法,破解基层人情干扰难题。抽调后备干部参加巡视巡察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接受历练。

(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惩治腐败一刻不松、半步不退。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案件;重点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国有企业投资经营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健全行贿“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教育领导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坚持防逃追逃两手抓,加强出国(境)证照统一管理,深入推进天网行动,彰显“猎狐”威力。

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严格“四种形态”转化集体审查、报告备案制度,对各类问题作出恰当处理。各级党委(党组)要抓早抓小,把红脸出汗作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经常性手段。党委(党组)书记要直接与干部谈话,面对面提醒教育。加强对已谈话、函询问题的核实,对属于一般性问题、能如实说明的予以了结,并向本人反馈;对犯了错误甚至是严重错误的,只要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并确有悔改表现,可以宽大处理;对不如实说明、欺骗组织,甚至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决不姑息手软。

(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夯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主体责任扛起来,真抓真管、常抓常管、严抓严管。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并把责任压实到班子成员、传导到基层。班子成员要坚持管业务与管思想相结合,谁分管范围出了问题就由谁负责,摒弃“看戏”心态。要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执纪和绩效考核重点,向上级党委和纪委“双报告”,坚决克服责任落实假大空、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强化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唱“黑脸”、当包公,既要瞪大眼睛、加强监督,也要主动对接、积极协助同级党委抓落实,以监督责任的履行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切实加强派驻机构和高校、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建立更加有效的机制,支持他们进一步发挥日常监督作用。要深化乡镇纪委“三转”,推进县乡纪检监察一体化建设,提升基层监督执纪效力。

高悬问责利剑。坚持严字当头,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综合运用检查、通报、改组和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把板子打下去,惊醒“梦中人”,警示“后来者”,决不搞下不为例、法不责众。

(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许党报国的政治理想,勇担正风反腐的政治责任,锤炼敢于担当的政治品格,时刻把自己置于党组织领导之下,自觉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工作,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省纪委要以身作则,加强向中央纪委和省委请示汇报工作。各级纪委每半年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一次全面工作,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汇报。

加强学习、提升本领。面对新时代新使命,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加强学习。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政治高度分析和处理问题。增强综合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善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参与反腐败工作。增强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既敢于刺刀见红,也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防止简单粗暴、以势压人。要适应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新要求,抓紧搞好干部培训,提高执纪执法能力。

严明纪律、严格监管。随着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成立,纪委的权力更大了,责任也更重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行使权力上要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要严之又严。必须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十不准”,制定纪委监委机关内部监督工作试行办法。坚持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分离,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内外交流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作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重点管好省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和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管好室主任和审查调查组组长。坚持“一案双查”,健全重大案件倒查追责机制,对以案谋私等问题坚决查处,绝不护短。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进一步发挥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往无前、永不懈怠,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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