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2日)
为确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政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风清气正、选举顺利进行,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规定,特在省“两会”期间重申和强调以下“九不准”纪律规定。
一、不准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拉票。
二、不准擅自到会议安排地点之外用餐或住宿。确因特殊情况需外出食宿的,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所在代表团负责人、政协界别(组)召集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不准贿赂代表、委员以及工作人员,私自以会议赞助等形式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纪念品。
四、不准未经大会秘书处同意,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五、不准参与串联或组织、指使会外人员进入会议场所进行非组织活动。
六、不准传播小道消息、编造或散布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七、不准以威胁、欺骗和其他非法手段妨害代表、委员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八、不准搞铺张浪费,以各种名义请吃、请喝、送礼。
九、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干扰破坏选举等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以上纪律规定,务必严格遵守。凡有违反者,一经查实,依法依章依纪严肃处理。是候选人的,依法撤回提名,并向大会通报;通过违法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